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第二中学
首席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特设立首席教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首席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授予教育理念先进、职业道德高尚、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教学绩效显著的教学一线教师。
第二条首席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由校长办公会和教科室负责。
第二章 首席教师的条件
第三条 师德修养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奉献,务实求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广大师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民意测评满意率85%以上。
第四条 学术造诣深。专业知识扎实深厚,教书育人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具有驾驭、规划、指导本学科建设的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第五条 科研水平高。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实验研究、撰写教育科研和学科教学论文。近两年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主办的刊物发表(或主持完成一项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第六条 合作意识强。在学科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和校园网络建设,积极帮导青年教师,促进本学科教师共同提高。
第七条 综合绩效优。工作业绩突出,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居同级同类平行班前列,为学校创造了良好的育人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 首席教师的权利
第八条 实施首席教师津贴制度,首席教师津贴按300元/月标准(寒暑假除外)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学期评估结束后。离开一线学科课堂教学岗位、调离学校或因其他情况取消首席教师资格者,相关的津贴等待遇随即终止。
第九条 首席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条 鼓励首席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资助首席教师出版教育科研专著,宣传和推广首席教师成效显著的教改实验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首席教师可举办个人教育教学研讨会或合作举办专题教学研讨会等学术活动。
第四章 首席教师的义务
第十二条 首席教师每年至少承担两次教研组专题研讨的主讲人和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学术讲座。
第十三条 首席教师要担任一门及以上本学科、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每年至少在全校范围内讲授一节高水平的示范课和一节教研组内的示范课。
第十四条 积极承担帮带青年教师任务。每位首席教师每年至少帮带一名青年教师,帮带过程材料齐全,被帮带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
第十五条 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每学期至少要对三个年级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一轮的督导评估。
第五章 首席教师的评选和管理
第十六条 首席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一年。评选分初选、复选两个阶段。初选按照《官渡二中首席教师评选管理记分办法》进行,依据分值确定各学科首席教师候选人。复选通过学校首席教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根据初选、复选成绩、同学科教师认可度等指标,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首席教师名单。
第十七条 首席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采用“全出竞进”的办法,“全出”即:一年管理期满即自动终止首席教师资格,同时不再享受首席教师的有关待遇;“竞进”即:退出首席教师后,可根据有关评选标准参加新一批首席教师的评选。首席教师每学期按要求填写《官渡二中首席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登记表》。每年教科室对首席教师进行一次学期评估和一次年度考核,不能履行“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首席教师义务”者,经学校首席教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撤销其称号,取消津贴及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首席教师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进程、年度成果、帮带青年教师、自主发展等相关内容,不断完善首席教师档案库的建设,掌握首席教师发展情况,促进首席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首席教师的培养与培训。采取分散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首席教师的不同类别分批进行。外出培训本着首席教师优先的原则进行,集中培训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首席教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首席教师评选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首席教师评选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具体负责首席教师的评选、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首席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调查、核实,立即撤销其称号,取消津贴及有关待遇。
1.违犯师德规范言行的;
2.违犯学校及上级禁令的;
3.学期评估不过关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造成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教学事故的;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销其称号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昆明市官渡区第二中学教科室
2012年9月1日
附:
官渡二中首席教师评选管理记分办法
项 目 |
分 值 |
记 分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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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15 |
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0分,本科8分,只按最高学历记分。第二学历加2分记分,只按最高学历记分。该项最高分记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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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5 |
中学特级5分,中学高级4分,中学一级2分,中学二级1分。该项最高分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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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5 |
周课时满工作量5分,一半工作量2分。该项最高分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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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优 |
20 |
1.学术称号:按国家、省、市、区、校级,管理期内学科带头人分别记10、8、6、4、2分,骨干教师减1分记分,管理期满减1分,同级别的只记一项,同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该项最高分记10分。 2.教学技能:按国家、省、市、区、校级,优质课一等奖分别记5、4、3、2、1分,二等、三等依次递减1分记分,同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说课、课件制作等比赛减1分记分。该项最高记5分。 3.专业技能:按国家、省、市、区、校级,管理期内高考指导专家分别记5、4、3、2、1分,同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该项最高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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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成绩 |
15 |
1.按国家、省、市、区级,辅导青年教师与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分别记10、8、6、5分,二等、三等依次递减2分记分,同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该项最高记10分。 2.按国家、省、市、区级,辅导青年教师与学生参加学科或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分别记5、4、3、2分,二等、三等依次递减1分记分,同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该项最高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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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25 |
1.课题:已结题课题按国家、省、市、区、校分别记10、8、6、4、2分,子课题减1分记分。在研课题减1分记分。该项最高记10分。 2.著作: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论文集、试题集、辅导材料集等除外)主编、副主编、编委(编写者)分别记8、6、4分。管理期外出版的专著减半记分。该项最高记8分。 3.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7、6、4、3分,同标题或同内容按最高级别记分。获奖论文按一等、二等、三等依次减1分记分。该项最高记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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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
15 |
1.省级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记5分;市级记3分;区级记2分;校级记1分。该项最高分记5分。 2.市级及以上学术讲座记5分;区级记3分;校级记2分。该项最高分记5分。 3.课堂教学或教学管理的经验在省级及以上会议介绍记5分;市级记3分;区级记2分;校级记1分。该项最高分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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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社会、经济效益 |
附加 5 |
提供说明材料,评选中参考。 |
昆明市官渡区第二中学教科室